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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放宽台湾律师执业限制 国台办:秉持两岸一家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1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  中新网11月16日电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表示,司法部决定扩大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
   中新网11月16日电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表示,司法部决定扩大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涉及台湾居民、法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这次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对台湾同胞诉求的积极回应。相信此举将有利于台湾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参与两岸有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市场,融入大陆法治发展进程,服务台湾同胞。
 
  有记者问:司法部近日宣布进一步放宽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的业务范围,请问这对服务两岸同胞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马晓光指出,近日,司法部决定扩大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涉及台湾居民、法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在2008年已开放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的案件,开放范围扩大至五大类237种民事案件。有关具体情况,司法部11月14日已发布新闻稿予以说明,请大家参阅。这次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对台湾同胞诉求的积极回应。我们相信,此举将有利于台湾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参与两岸有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市场,融入大陆法治发展进程,服务台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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