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提升团队主动性,提升团队生产效率,降低团队税务成本这三个角度来看,将一个大团队小组化(阿米巴组织化),将企业内部功能外部化,将雇佣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似乎是我们提升这个行业的重要手段。
比如兼职律师和合作关系的税务成本对比
兼职雇佣关系
合作关系
报酬=50000元;
个人所得税=10000元;
兼职律师实际到手收入=50000-10000=40000元;
服务费=50000元;
税金=50000*7%=3500元;
合作方兼职律师实际到手收入=50000-3500=46500;多到手6500元。
且可以开具50000元专用F票给到律师事务所,律所可以抵扣增值税=50000/1.03*0.03=1456元。
所以整体税负降低了10000-(3500-1456)=7956.足足少交近8000元税金。
对于一个以人为主的行业来说,如果能够在不增加公司总成本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业务合作关系,显著的提高团队的收入,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将会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所以如何解决律师事务所收入增值税抵扣少的问题,以及合伙人律师高分红收入,雇佣律师高工资收入,兼职律师的劳务收入带来的较高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模式,为律师行业提供了完美的解决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
·将机构内部功能进行小组化(阿米巴组织化),明确工作内容和利益分配机制
·将各个小组企业化(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将小组收益,通过江苏的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分配
律师事务所本身和合伙人律师可以将原来采用对外咨询或者外包的或者一些无法取得费用F票的成本可以采用和工作室合作的模式,取得F票,进行税前抵扣,降低税负。
举个简单例子,更加生动形象地讲解企业怎么通过简单、方便快捷的方式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入驻江苏经济开发区,享受园区内对企业的大力扶持奖励:
1.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70%扶持;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给予扶持;
3.个人独资企业(营改增)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之后享受个税税率0.5%~3.5%;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次年享受核定
4.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a扶持的,可叠加享受江苏经济开发的扶持政策。
5.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即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江苏经济开发的财政扶持政策。
雇佣律师,也可以适当改变商业模式,采用工作室,降低社保和个税压力。
兼职律师,可以用工作室的模式与律所进行公对公的合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开具增值税专用F票,有效降低律师事务所开具F票的增值税税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