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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来了!
 [打印]添加时间:2023-02-1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32
    各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安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6号)等有关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三级律师)和初级(四级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基础理论知识》和《律师工作实务》两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2月19日
 
  上午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6:30
 
  律师工作实务(中、初级)
 
  二、考试管理模式
 
  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考生须一次性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专心致志于律师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参加律师专业继续教育,取得省人社厅(或原人事厅)颁发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初级(四级律师)报考条件
 
  参加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下同);
 
  2.法律专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3年。
 
  (三)中级(三级律师)报考条件
 
  参加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法学博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获法学硕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3年;
 
  5.法律专科毕业后,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4年;
 
  6.取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
 
  四、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11月24日9:00至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审核合格的,缴费后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谨慎操作。报考人员报考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五、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材料包括:
 
  1.从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继续教育证书;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律师工作年限证明;
 
  7.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3年,或法律专科毕业后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4年,报考三级律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任四级律师职务年限证明;
 
  8.取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三级律师的还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市司法局负责。考生于12月3日下午16:00前,携带证件材料前往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各市司法局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并在考生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请各市司法局于12月3日下午17:30前将审核情况反馈至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联系电话:0551-65982258。
 
  六、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中级按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初级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
 
  考生请于12月8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考生缴费成功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
 
  省司法厅会同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2月15日16:00后登陆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基础理论知识》和《律师工作实务》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全部采取闭卷方式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各科目考试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二)其他事项
 
  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