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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雁高飞头雁领——访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楠
 [打印]添加时间:2021-09-0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46
   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是位于北京市丰台科技园区的一家律所,成立于2016年,短短四五年时间,福和律所已经在刑事、民商、行政、企业法律顾问等众多方面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正所谓群雁高飞头雁领,船载万斤靠舵人,创始人陈楠律师作为律所的“领头雁”、“掌舵人”对福和律所的业绩不断攀升起到了重要作用。身教重于言教,古人云:其身正,虽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行,陈楠主任率先垂范,积极、细致的工作态度,深入研究案情并努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精神也影响着律所的其他律师,这也对律所的后续不断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业精于勤厚积薄发
 
  陈楠的律师生涯是从助理律师开始的,那时他承受着经济和事业的双重压力。即使住在地下室里,事业从零起步,陈楠始终保持着对法治事业的满腔热情。工作中,他勤快务实,细心揣摩,努力从每一个案例中学到新知识,努力从实践中汲取别人长处,丰富阅历。下班后,他仍像学生时代一样刻苦,没有周末休息,也没有娱乐安排,每天都要学习到深夜。
 
  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不久之后,陈楠迎来了自己律师生涯的转折。那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发生了根本变化,相关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等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出台。陈楠敏锐地意识到,这是思维的转变、观念的颠覆,必将对国民的日常生活秩序产生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国内法学专家学者在这方面领域的知识与文章,及留意国外的惯例与解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与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思路与体会。
 
  与此同时,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面向首都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陈楠把自己的见解形成文字材料,投到了指定邮箱。他的建议很快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作为仅有的两名市民代表之一,陈楠参与了市人大立法的全过程,并在闭会期间接受了《北京晚报》《新京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专题采访。
 
  就这样,年轻的陈楠以自己的专业实力走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以专家身份为大众做出了专业而精准的深度解读。从此以后,到律所向陈楠咨询问题的、委托他代理案件的人络绎不绝。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无一不被他的人品、学识和气度所折服,无一不发出精专人才、后生可畏的慨叹。
 
  一位企业负责人咨询了很多有经验、有名望的律师,答复都是:“因为争议极大预判胜诉的可能小!”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请陈楠做了风险代理。也就是说,案子胜诉他支付律师费;案子败诉陈楠分文不取。经过陈楠充分细致准备,这起根本不被看好的诉讼案件结果峰回路转,获得胜诉。那位企业负责人激动得连连称谢,这宗案件在陈楠手中柳暗花明引得几十家媒体纷纷报道。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后的首例终审判决,在司法实践当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此后,陈楠的工作更加繁忙了,除了办理案件、接待来访,其中不乏法官、律师同行的业务咨询。
 
  随着经验的积累和人脉的拓展,陈楠由最初案件较少到有源源不断的案源找来,业绩增长势如破竹,直到2016年,水到渠成之际,他创办了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始终是他的座右铭,创办律所之后陈楠依然时刻勉励自己,牢记学业的精进在于勤奋,他也会提醒其他正在成长中的律师,尤其是身为律师,自己的行为举动皆是因为思考法律才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切忌懒惰、不思考、随随便便的工作态度。